各教学科研和教辅单位:
因学科专业调整后,各教学科研和教辅单位各项情况变动较大,学校决定重新核准教学科研和教辅单位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请各教学科研和教辅单位(档案馆、教师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除外),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学科研和教辅单位内设机构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广师院〔2013〕191号,附件1)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制定本单位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办公室除外),方案须经本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
二、请各教学科研和教辅单位(档案馆、教师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除外),认真填写《内设机构设置审批表》(附件2),并于2017年3月17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校本部行政楼311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人事科邮箱。
联系人:吴爽
联系电话:38256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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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学科研和教辅单位内设机构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广师院〔2013〕191号)
2.内设机构设置审批表
3.教学科研和教辅单位内设机构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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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