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广师党委〔2018〕3号)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中层领导干部2017年年度考核及新提任中层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方案》(广师党委〔2018〕27号)的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于2017年1-3月新提任中层领导干部李琴等63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现予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李 琴,党委办公室主任、统战部部长兼机关党委书记;
罗继全,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许昌林,纪委办公室主任;
陈泳竹,研究生处副处长;
杨 永,教务处副处长;
卢 旭,科研处副处长;
郑振兴,科研处副处长;
胡海琼,人文社科处副处长;
张 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赵元笃,财务处副处长;
彭湘凯,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
赵振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
陈作雄,保卫处副处长、武装部副部长;
黄锡炳,总务处党总支书记;
成文利,基建处副处长;
覃文景,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副处长;
许江文,白云校区管委会副主任兼基建处副处长;
朱德喜,团委书记;
余健华,团委副书记;
柳秀山,电子与信息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蔡 君,电子与信息学院副院长;
杨 勇,机电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姚 屏,机电学院副院长;
赵慧民,计算机科学学院院长;
林智勇,计算机科学学院副院长;
岑 健,自动化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张先勇,自动化学院副院长;
何影记,光电工程学院院长;
杨光洲,光电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梁海华,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主持工作);
游志福,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副院长;
吴水爱,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陈丽君,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
吴 松,财经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兼);
林幸福,财经学院党委副书记;
林 欣,财经学院副院长;
周 清,财经学院副院长;
黄俊辉,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于定勇,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
郭洪波,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
李江涛,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侯保疆,管理学院副院长;
邵朝杨,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白 崇,文学与传媒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刘光磊,文学与传媒学院副院长;
项裕荣,文学与传媒学院副院长;
陈小花,文学与传媒学院辅导员(副处级);
邱竑涛,美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姚 琳,美术学院副院长;
吴振全,美术学院副院长;
尹新春,音乐学院院长兼广东民族艺术团常务副团长;
陈伟伟,音乐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刘春红,音乐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
陈菊芬,音乐学院副院长;
李尚旗,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刘文刚,教师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林 儒,体育部副主任;
向 丹,广东工业实训中心副主任;
刘炽辉,广东工业实训中心副主任;
张敬斌,学报编辑部主任;
周雪虹,图书馆馆长;
方 刚,网络信息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
喻忠恩,职业教育研究院专职副院长。
鉴于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吴俊兰同志2017年年度考核等次,经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为基本合格(考核结果目前正处于公示期,公示时间:从4月26日至5月3日止)。结合新提任中层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情况及相关规定要求,学院党委决定成立专项工作组,就吴俊兰同志试用期间工作表现情况作进一步调查。其试用期满考核结果,由学院党委常委会另行研究确定。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党委组织部反映以上同志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党委组织部在学院本部办公大楼一楼设有“组织部意见箱”。
反映试用期满考核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4月26日至5月3日止,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党委组织部。
来访地点:办公楼6楼组织部干部科(606室)。
联系电话:(020)38265463 传真:38265463。
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2018年4月25日&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