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对于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单位、各位教师:

现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对于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粤教人函摆2015闭99号),请各单位积极做好推荐工作,符合报考条件且有意向的教师可以按照文件有关要求做好自荐报名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材料。

人事处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