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做好2016届成人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粤教继函摆2016闭7号)和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穗教资办摆2016闭1号)文件要求,我院2016届成人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报送认定材料。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我院2016届(主要是指2013级)成人教育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2、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书)。
注:鉴于近年来部分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其所持有的在外省取得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存在弄虚作假现象,为保证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今年的认定工作将按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声明的规定执行(),在省外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考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一并提供发证单位所在省份学习或工作经历证明(学生证、毕业证或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者不能参加本次认定。学生在外实习期间的实习证明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证明。
3、体检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可持体检表(见附件3)到指定医院体检(见附件4或)。
1、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专科毕业生可申请认定初中、小学教师资格。
2、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相同或相对应。
3、对于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只能申请和专业对口的幼儿园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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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自行登陆网上申请系统,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并根据本文第六点要求整理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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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送交纸质材料到各教学点现场确认,各教学点需要组织学生进行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并及时将确认情况上报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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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入全省统一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选“资格认定网报”(第一步),再选“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按钮进行报名(第二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本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不得填报与本人所学专业不一致的任教学科)。
2.申请高中/中职级别的,“认定机构”请选取“广州市教育局”;
申请初中以下级别的,“认定机构”请选取“天河区教育局”。
4.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其中要求:“工作单位”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院校”必须选择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专业类别”必须选择师范教育类,“学习形式”必须选择成人教育。
(提醒:以上字体加粗的项目切勿选错,否则无法完成申请)
5. 认真检查各栏目内容,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6.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编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编号,这些资料是以后登陆查看、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忘记登录密码导致无法登录者,责任自负)。
7. 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样板见附件1)。
8.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9.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办,闯笔骋格式。
10. 另,请准备纸质照片4张(要求与电子照片同底):其中叁张2寸,分别贴在2份《申请表》和1份《体检表》中;还有一张小1寸,在背面写上姓名,贴在《照片粘贴表》(附件5,用础4纸打印)中,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
[注:照片必须是经照相馆冲晒的,不能提交打印的照片。闭
1.考虑到成人教育学生均为在职进修,且分布地域广,故不采取集中体检的方式,由学生自行打印《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附件3,用础4纸双面打印),前往指定医院(见附件4)进行体检。
2.通过体检后,必须由指定医院在“体检医院意见”一栏中,注明“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并加盖医院公章。
3.对于怀孕不能胸透的体检问题,参照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做法,可用一年内的体检中的胸透结果,其他不影响怀孕的照常检查。
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严格按照报名系统的打印说明设置好打印页面,用A4纸打印好《申请表》,再按照附件1 的样板用础3纸双面复印一式2份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
⑵ 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复印在A4纸),外省普通话证须按本文第一条第2点要求加附材料。
⑷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用A4纸打印);
(注:以上第⑴、⑵、⑶项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由经办老师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教学点印章,原件退回申请人)
3. 装订要求:把第2点的材料按上述⑴至⑸顺序排好,在左上角平钉;然后对折2份《申请表》;将订好的材料夹在对折的《申请表》内。
4. 提交时间:上述材料,必须在4月18日前送交各教学点审验,并按各教学点安排进行教学能力测评,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5.思想品德鉴定另附的证明材料,按各教学点要求提交,无需与上述材料装订在一起。
1. 请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及时向有关学生转发本通知,并及时将申请学生情况上报我院。
2. 收取材料时,请按第六点的要求检查装订顺序,由经办老师检查原件,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教学点印章,原件退回申请人。
3. 各教学点需要组织学生进行教学能力测评,并将测评分数填入《申请表》。
· “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可根据实情填写“良好”或“合格”;
· “身体健康状况”:可根据实情填写“良好”或“合格”;
· “两学课程情况”: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
· “普通话水平”: 根据学生普通话证书等级填写,如“二级乙等”;
·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填写教学能力测评分数。
(2)把学生材料分为两类(“高中/中职”为一类,“初中及以下”为另一类),按《申请表》上的报名编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列。
(3)《体检情况一览表》(附件6)与该类学生的《体检表》夹在一起即可。
上述材料请于2016年4月19日前报送我院,由我院审核后,按规定公示申请名单。
1.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要求,我院只受理成人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的材料审核报送,学院无最终认定权,属业务代理。故有关政策、申请流程均依据广东省教育厅文件执行,认定结果亦由广东省教育厅和当地教育局解释,特此说明。
2. 不符合本通知认定条件的学生,可参加广东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的教师资格认定(每年下半年开展,详情请查阅广东省教师资格网:)。
3.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0-38265609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