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转发省委教育工委《对于做好2016年“七一”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省委教育工委《对于做好2016年“七一”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6〕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有关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创新驱动发展”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专职党务类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二、离退休党委报送南粤“七一”奖章获得者不受名额限制,请做好相关统计工作,以免遗漏;
1.各单位推荐“创新驱动发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分别填写附件1、附件2,于5月11日上午9点前报至学院党委组织部;
2.离退休党委报送南粤“七一”奖章获得者的,填写附件4,于5月13日下午下班前报至学院党委组织部;
4.若没有符合“创新驱动发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的,可以不推荐,但要回复组织部(可电话回复)。